小二解读淘宝新规:广告与实物不符最严可能关店!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0-28 09:37:02

淘宝规则最新发布《滥发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之后,引起卖家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9月20日,电商在线记者第一时间联系淘宝规则小二,独家解读“滥发信息”规则的变更内容。
电商在线讯 9月20日,淘宝规则发布了《滥发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规则变更于2016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据悉,此次规则变更主要针对“滥发信息”规则的违规处理和违规情形等做了相关调整,以此规范和提升淘宝网购平台商品的规范性,促进淘宝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会员的权利和利益。

由于此次涉及到的“滥发信息”规则,是卖家发布宝贝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而变更主要围绕的是违规处理和违规情形两大方面,调整的动作也不小,加上一些细则不经解读和案例说明,商家难以理解,因而引起了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对此,电商在线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淘宝规则小二,邀请独家解读《滥发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特别针对卖家最为关心的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信息重复、商品要素不一致、规避信息、行业特殊要求等卖家最为关心的热门内容,给予了详细的答疑,并列举了卖家容易遭遇的违规场景,指出了注意事项和具体的操作方法,值得商家们学习。

解读《滥发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一、 改的究竟是哪条规则?
这次变更的规则名为滥发信息!那么,什么是滥发信息?官方的版本是这样说的:

根据《淘宝规则》第五十七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广告信息; 
(二)信息与实际不符; 
(三)信息重复; 
(四)商品要素不一致; 
(五)规避信息; 
(六)行业特殊要求。

卖家若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淘宝将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清除店铺装修、限制店铺装修发布权限、关闭店铺、单个商品搜索降权、单个商品搜索屏蔽、店铺屏蔽、、交易账期延长、限制发布商品、扣分等处理措施。

所以简单来说就是:发布的信息有问题!

它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不是一款实际的商品而是一条心情故事、发布的商品或店铺的基础信息或官方资质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商品发布标题里的信息和商品属性里的不同等情形,这些通通属于“滥发信息”的范畴,切记都是不允许的,发现将会被根据情形严重程度各种处罚的!
二、这条规则发生了什么变化?
为了给予广大会员更加健康公平的经营环境,给予消费者更加安全明晰的购物体验,淘宝网针“滥发信息”规则,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变动,此次规则变动主要在违规处理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同时增加了换宝贝的违规类型,并对部分滥发违规情形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官方描述:《滥发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下方为最重点内容详细解释)
1
滥发信息违规处理调整
滥发信息违规处理调整

四大要点:

 1)滥发信息,在商品类页面发布(同件商品在同一滥发情形中违规次数),根据情形采取第一次下架或删除商品不扣分,第二次删除商品扣0.2分;在店铺装修区等其他页面发布,每次扣4分,并删除店铺、清除店铺装修、限制店铺装修发布7天或关闭店铺;

2)滥发信息情节严重,根据情形采取删除商品扣2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其中“发布大量违规商品或信息”的情节严重情形,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扣6分;

3)滥发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情形采取删除商品扣6分、下架/删除店铺内所有商品、店铺屏蔽、交易账期延长、限制发布商品、;

4)涉嫌滥发信息的商品,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或单个商品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3天恢复。
2
滥发信息情形调整
滥发信息情形调整

四大要点:

1)“价格作弊”情形调整为“规避信息”情形,重新定义“规避信息”;

2)原虚假交易中的换宝贝调整至滥发的“规避信息”情形中,换宝贝行为将不再视为虚假交易行为,但若该商品在换之前或换之后存在虚假交易的订单,则依旧将按虚假交易规则进行处罚;

3)“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情形表述调整,增加情形案例;

4)取消“商品要素不一致”中的“营销关键词不一致”、“行业特殊要求”中的“特殊品类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情形。
三、常见问题Q&A解答
在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信息重复、商品要素不一致、规避信息、行业特殊要求等相关方面,遇到具体的问题又该如何面对?小二给予了详细解答,指出了具体的变化,罗列了常见的违规场景,给卖家指明了注意事项和具体的操作方法。

广告信息相关

1、如何避免广告信息违规?

请您认真学习上述广告信息的情形特征,建议您在编辑发布商品信息、编辑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时,不要将一些如心情故事、店铺介绍、仅供欣赏、仅联系方式等非实际销售的商品或信息作为独立商品出售;不要在供销平台或指定类目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回收、置换、求购类商品或信息;尽量不要对其他店铺或外网进行推广(除站内淘宝客外),目前在淘宝网站内是不被允许的,请勿进行这样的尝试。

不要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外部网站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特定市场(如红人馆)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我是分销商,从供应商那里拿了数据包来发布的,为什么会违规呢?

供应商提供给您的数据包并不能保证100%合规的哦~比如隐藏的外网链接什么的,很有可能在给您的商品数据中存在。因此请您在使用宝贝发布数据包前先检查下宝贝,确定没问题后再去发布。

3、我没有发过外网链接啊,为什么还是被处罚了?

如果您自己没有设置外网链接,但还是被处罚了,那么很有可能您商品信息中的图片存在问题。如果您不是使用自己的图片,而是从网上直接扒别人的图用,要小心哦,很有可能这种图片上就有外网链接或淘客链接。

我们建议您尽量自己掌握片源,使用实拍图片,确保安全。

信息与实际不符相关

1、我为什么会被“滥发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处罚?

若淘宝网核实到您在商品、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的,将会对您的商品或店铺进行处理:

1)夸大、过度或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
2)商品、店铺的基础信息或官方资质信息等与实际不符;
3)商品发布时填写的条形码信息与实际不符。
建议您可以通过“卖家中心--体检中心" ,找到对应的违规商品点击“查看原因”查询。

信息重复相关

1、我为什么会被“滥发信息-信息重复”处罚?

若淘宝网核实到您在商品、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的,将会对您的商品或店铺信息进行处理:

1)重复铺货,即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2)重复铺货式开店,即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

建议您可以通过 “卖家中心--体检中心,找到对应的违规商品点击“查看原因”查询。

2、一个会员仅能拥有一个可出售商品的账户,为什么还会有开设两家店铺的情况?

这里讲的开设店铺是"管理"店铺的概念,即淘宝网通过各种渠道或方式查实实际是由一个会员管理两家店铺。

3、分销平台的分销商和供应商,会不会因为出售同样商品而被处罚?

有可能会被处罚。如果分销平台的分销商之间或者分销商和供应商之间,出售相同的商品,且两家店铺由同一人经营管理,则会被处罚。

4、如果会员开了两家以上店铺卖同样的商品的,副店会被关闭时,怎么判断哪几家是副店? 

如果会员开了两家以上店铺卖同样的商品的,我们会认为其中信用积分最高的那家店是会员主要经营的主店,其他的信用积分相对较低的就是副店,副店会被关闭。

商品要素不一致相关

1、商品写包邮哪里有出现邮费不一致的问题?
请您核实是否在商品标题写了“包邮”,但是实际描述中却是需要买家承担运费,若是,则存在邮费不一致的违规,请您保证商品中关于邮费描述的一致性。

2、我的商品哪里有出现宝贝类型不一致的问题?
请您核实您在商品发布时选择的“宝贝类型”选项,是否与商品详情中对宝贝类型的描述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形。若您在商品发布时宝贝类型选择了“二手”,而在商品详情描述中表明是“全新”,则确实存在宝贝类型不一致的问题。

规避信息相关

1、商品有时部分尺码会断货,可以在尺码上注明预售、订购或缺货吗?

如果商品部分尺码或颜色断货,请将该尺码或颜色进行下架或库存设置为0。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交易纠纷以及相应的处罚。

如确实需要发布让买家先付订金再付尾款的商品,建议使用淘宝网预售工具进行发布。

2、我想在卖商品的时候送赠品给买家,不能写在sku中那要怎么发布?

赠品不建议以单个宝贝形式发布,您可以在宝贝详情中说明拍下商品赠送的赠品。如有必要以单个宝贝展示的,请以单个宝贝的形式发布在类目路径:其他>>赠品下。

3、如果是样品、包装或者配件辅料之类的商品,我该怎么发布?

样品须以单个宝贝形式发布在对应的商品类目,标题中必须注明“样品”字样,“样品”不建议出现在SKU里,以免发生SKU作弊违规。

包装建议发布在对应的包装类目:如: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等。

配件辅料须发布至对应的商品类目下,不能放在其主件的类目下。如灯具的遥控器须发布在灯具配件类目下,不能直接发布在灯具灯饰的叶子类目下。

4、关于商品要素变更通用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基于普通人的常识判断,通过编辑商品的类目、标题、图片、详情描述、价格、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5、商品要素变更与其他滥发信息规则的边界是什么?

商品要素变更的核心在于有更换的动作以及更换后变成另一款商品的结果。如上述纸巾和沙发的例子:卖家如没有删除“纸巾”,则该商品属于滥发信息中的SKU作弊;卖家如删除“纸巾”,则该商品属于商品要素变更。

行业特殊要求

1、我有三只一样的小狗,我都想放到网上去卖, 为什么库存不能大于1呢?

基于活体自身唯一性的特征,每一个活体商品应该分开发布。(每只猫狗都是不一样的嘛,亲说对不?)

以上为滥发信息新规与解读,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可以访问下面网址查看9月18日发布的《滥发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里面详细罗列了每个变更点!

https://rule.taobao.com/detail-4770.htm?spm=a2177.7231177.1998145856.18.nzu29T&tag=self&cId=81


同时,也可以戳“阅读原文”查看电商在线的报道:《淘宝规则发布<滥发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违规处理上的调整可不小》。


最后,再次提醒卖家,新规将于10月18号正式生效!

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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