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角度
设计评审:原创性、设计效果、创新性、商业价值四个方面评比。
原创性:必须为设计师的原创作品,营造照明设计的创新氛围,严谨抄袭、模仿他人设计作品。
设计效果:从参赛作品的外观设计、功能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进行实际考量。
创新性:主要评估其创新要点和创新特色。如:技术创新点(新技术本身是否意义重大、实用有效)、设计创新点(是否能够直接应用到现实的产品上,以及它被应用在产品上时,在设计方面的特色和独创性如何);其他方面的创新点情况;前瞻性如何(是否会成为领导性的标准,是否成为主流,是否具有应用前景)。
商业价值:评估是否具有商业价值,是否适合市场需求,该作品可产化程度的高低等因素来进行评判。
评选标准
大赛由行业专家成立评审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审核。
评选规则:参赛设计作品应注重艺术价值、外观创新、结构精致以及功能创新等要素;设计作品具有较好的创新理念。
1、创意40%--创意展现与质感提升;
2、实用性30%-结构完整,配光和散热合理;
3、市场性20%--符合使用便利性与美观,可实现模具化生产,材料和工艺可量化性生产;
4、版面设计10%--符合参赛作品要求。
评选方式
1、由参办单位各出一名专家组成大赛评选委员会,各单位权力一致。
2、决赛评选方式为公开竞赛方式,由作者轮流上台讲解自身作品(每人3-5分钟),委员会可聆听和提问,并根据评分表各自评分,结果取平均值。
3、大赛分预赛和决赛,预赛采用淘汰制选拔出进入决赛的人员(或根据评分表选取前20名进入决赛)。
4、预赛之后决赛之前作者可以继续完善自身作品。
5、决赛结果根据得分前11名为得奖作品,根据名次对应各自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