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5-09 13:41:31

大约从三年前进入大学开始,睡眠变得很少,一天睡六个小时就很足够了,即便有时很早入睡,也会在接二连三的梦境中清醒过来,再难睡上一个回笼觉。我大学时期,还染上了一种陋习——熬夜,我在初中时期也曾有过一段熬夜的时光,但不比如今频繁,如果熬夜,我能睡更长的时间吗?不能。凌晨五点睡觉,最迟十点多钟也能醒过来。

其实我也不大确定每天六个小时左右的睡眠是否算少,我只是与我的室友相比而言罢了。不过,无论是多是少,它都给我延续了一个终身受益的习惯——早起。

我之所以用“延续”一词,是因为早起是我年幼时就一直有的习惯,我曾以为它会在大学慵懒的生活中消耗殆尽。

闻鸡起舞于我而言不只是一个熟悉而又遥远的典故,我确实有过闻鸡起床的时光。那时我记忆尚浅,应该已经步入小学了。我住的村庄家家户户都养着家禽,鸡当然是不能少的,每天凌晨三四点左右,就能闻见鸡鸣了,有一声鸡鸣,就会有无数声鸡鸣呼应起来,直到整个村庄都陷入一片沸腾之中,黑夜在此刻也就结束了。门前的那户人家的灯亮了,我房间的灯也亮了,祖母过来帮我穿衣服,冬天里难以一下子克服逃出被窝的恐惧,就先把脚伸出去让祖母穿袜子,之后坐起来套上毛衣,把裤子拿到被窝里穿,一点点习惯房间的温度,虽然颇为费时,但总算能起得来。祖母当然不愿意我起得这么早,但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叮嘱她起床时一定要叫我起床,她也没有办法。

祖逖起床后练剑,剑光潋滟,剑声铿锵,我就远远比不上他了,我闻鸡起床后,一边吃早饭一边看电视,其实原因并不全在我,我也想早早去学校,可是要等妈妈起床后送我,就只好以看电视来消磨等待的时光。我那时不爱读书,觉得枯燥无味,现在想来,如果把每天早晨的两个小时用来读书,那真是一个十分可观的数字呢。

妈妈起得也不算迟,有时她把我送到学校时,学校大门还没有打开,她就说我,“看你,这么早吵着来学校,门还没开,还不是在门口呆等嘛!”有时门卫大叔会大发善心提前让我从侧门进去,但大多数时候,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小老头,我就在门口花坛上坐着,胡思乱想,等着那些我熟悉的身影一一出现。

到了三年级,学校租了校车,我以为从此就可以不再有早晨等妈妈起床的经历了,可是校车比妈妈还难等,质量堪忧的校车还常常在路上熄火抛锚,自从乘校车上学之后,别说第一个到学校,想尽量少迟到都成了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了。

等校车的时光要比在家里看电视有趣,整个村庄的校友都在村口的马路边聚到了一起,这些人有的六年级了,平日里并不和我们这些小孩子打交道,不过我们也不愿意和他们玩。

十多个人中,只有一两个是每天准时七点钟到村口的,其他人,则是比谁到得早,我保持的连续三个星期第一个到的纪录也不记得后来有没有人打破了,不过纪录被终结的那天我倒是刻骨铭心地记着的。那天天色还不亮,我意气风发地小跑到了村口,见四下无人,刚认为自己的纪录又多了一天,小雪春就从那堆红砖后面冒了出来,“嘿嘿,你怎么才来啊,我都在这里等了好久了。”我被他这一句话气得不轻,一天都没有理他。

我也下定决心一个学期都不再理他了,这种小肚鸡肠的决心在第二天早晨五点多钟就化为乌有了,我以同样的手段回敬了小雪春,还把他吓了一大跳。

在往后的等校车的日子里,我们几个人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种争夺,胜多负少,我颇为自豪。

校车最早六点五十接到我们,在那之前的一个多钟头,或许是我们一天中玩得最畅快的时候。冬天,我们全都蜷缩在那段红砖围城的圈子里,躲避寒风,聊着昨晚看的动画片,也会跑跑跳跳玩一些暖身子的游戏,清晨的马路上,车迹罕至,我们可以毫无忌惮地在马路上赛跑、追逐。春天,我们每天早上上演一场激烈的“花瓣大战”,弄得一地落英缤纷。渐入夏季,我们爬上桑葚树,采桑葚,白色衬衫胸前的口袋因此总是被染得红透了,那株桑葚树直到我们小学毕业,也依旧凭借它顽强的生命力继续枝繁叶茂,至于那些“花瓣大战”的牺牲品,就不是那样好过了,没有两年就已经枯萎,失去了生命。

村口有一家人,以捕鱼捕虾为生计,无论我到得多早,他都已经收网回来了,要到早市上把最新鲜的鱼虾卖出去,不得不早起,他或许每天三点钟甚至更早就要起床,毕竟跑遍附近几个村庄的水塘收网是一件极为耗时的事情。我们常会围在他身边,看他把鱼虾从长网里取出来,从网里钻出一两条水蛇并不罕见,他麻利地掐住蛇的头部,把他摔死,司空见惯了,以至于我们到后来都变得若无其事了,像我这样极其害怕蛇类的人,在他身边也是可以“狐假虎威”了。

并不是村口所有的人家都如他一样欢迎我们,宁静的清晨,我们给他的是生机,而给沉睡中的人们的,则是喧闹。

有一对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妇搬到了村口刚建好的新居里,崭新的小洋楼精巧别致,门口的走廊也贴上了发亮的大理石瓷砖,这对夫妻以及他们的房子给我们一种难以言说的生疏。我们是在一个雨天突然闯到那里躲雨的,沾满泥巴的鞋子放肆地踩在干净的瓷砖上,我们“猜冬猜”、“跨大步”,不亦乐乎,声音越是大声越是兴奋,直到房子里的女主人打开门对我们破口大骂。她操着一口有点难听的外地口音,扯开嗓子就开始骂,睁开眼睛后,看到门口的瓷砖上一塌糊涂,就骂得更厉害了,各种难以启齿的字眼也从她嘴里蹦出来,我们跑远了,她的声音则还是很响亮的。

这对夫妻是无比慵懒的一对,等校车的那几年,我们每天早晨都可以见到村口所有人家都打开门了,有的端着一只海碗坐在门口吃早饭,有的用一把经过岁月洗礼的扫把清扫着门前的水泥地,有的已经扛着锄头或铁锹下地了......唯独他俩,我们从未见过。

其实比“早”并不是只发生在村头的,到了学校,同样也会与人比早。

我四年级时,疯狂地爱上了骑自行车,在五年级时,我终于说服了我的妈妈让我在一个学期里骑车去学校。骑自行车是自在的,即便那时还不是水泥路,坑坑洼洼的石子路,颠簸在所难免,不过我想多早到学校就能多早。

或许农村的孩子都爱早起,曾经有一段时间,每天开门前半个钟头,校门口就吱吱呀呀吵闹了起来,以至于学校竟在一次会议中通知各班学生,“不允许过早集中在校门口”。多么罕见的校规。

五年级时,同班有两个学生喜欢(或许是喜欢)与我“比早”,男生叫成苏奇,女生叫成琦,当然,五年级已经算得上懂事,这种“比早”再不是光明正大的,太光明正大似乎显得幼稚。那时钥匙由班长掌管,我们第一个到班上的人就翻窗户进入教室,不会开门,如果我某天到学校时远远望见五年级一班的窗户已经打开了,那么就意味着我在今天的“比早”中败下阵了。

小学毕业后,我到了县城里最好的中学念初中,那是很不值一提也一直尽力避免的一段岁月,我过得虽然堕落,却依然没有放弃早起的习惯,不再与别人“比早”就是了,相反,却开始了“比晚”。我每天都和几个同学在校门口的早餐店磨蹭很久,或是抄作业或是侃侃而谈,直到踩着晨读的铃声从容不迫地走进教室。很难也很不愿意再去分析当时的心理了,我继续早起了三年,也连续三年成为最晚到学校的学生之一。

我的“早起”在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徒劳无功的,我在早起后的时间里虚度时光,自娱自乐,有时觉得还不如多睡一会儿,直到高三那年,早起才算有了真实可见的意义。

在将近一年的日子里,我每天五点多就起床了,那时我只有一个室友,起得很晚,所以我每天早晨都蹑手蹑脚,简单洗漱后就去食堂了,去食堂之前会在操场上慢跑两圈,呼吸几口新鲜空气,那是我在进入那个闭塞的教室前唯一算得上享受的时光。六点钟准时到教室,开门开窗,把黑板角落的倒计时数字减一,冬天,我会顺手给身边几个同学到开水间打热水,好让她们一到教室就能喝到温度适宜的水,回来后拿出一本单词手册,开始背单词,后来还多了一项帮起得稍晚的同学带早饭的工作。

我之所以说这段时间早起的效果真实可见,是因为我的英语成绩在这样的重复下进步得令老师刮目相看,那些我帮她们带早饭打热水的同学,无论今后记不记得我,至少在那个时候,都对我颇为友好。

我不想把早起写成一件于我而言很轻而易举的事情,高三那一年真的是万分艰难了,我几乎每一个白天都会被困意侵扰,可是我不想也不敢在课上睡觉,那时不比初中,初中一天八节课,我有六节课都是在半梦半醒间度过的,没有老师管我,这也不是小学,小学时我每天晚上最迟到了九点半也就睡觉了。而高三,我每天晚上十点钟回到宿舍,熄灯时已经是十点半钟,我又打开小台灯,做一个小时的数学题。我并不聪明,甚至是愚钝的,所以笨鸟先飞、勤能补拙对我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高三那年,我的生活作息尤其规律,五点二十起床,六点到教室,七点半开始上课,大课间有时会饥饿难耐,到零食部买饼干或方便面充饥,午饭后看小说,看到一点钟开始午睡,我不能午睡太久,大概一刻钟就足够了,午睡久了,不但会让我整个下午都懒懒散散,昏昏沉沉,还会影响到晚上睡觉,别说十二点入睡,一两点恐怕都不能寐眼。如此辗转发侧,慢慢就会变得焦虑,失眠,第二天自然也不能早起了。

我考上大学之后(这当然得益于高中时早起的习惯),发现大学似乎并不如当时向往的那样妙不可言,我体验到了许多,也错过或者失去了许多。好在我起得还算早,每天六点半起床当然比不上曾经的早起,我在进入大学两个月后承认了自己变懒的事实。

早起打了折扣,想把自己从慵懒中拯救出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了。

这些年的经验告诉我,勤快总是从早起开始的,一个人,无论平日里做事多勤快,若不能早起,那么这个人骨子里大多还是懒散的(能做到表面勤快已经不容易了)。

有一件事我至今不明白,祖逖闻鸡起舞后,他又干什么去了?他不爱读书,认为读书无用,自是不可能再去读书的,那么一直练剑还是回去睡个回笼觉呢?后者只是我的胡言乱语,若他贪图那几个时辰的回笼觉,也不大可能在乱世中脱颖而出了。

我如今起床后已经不背单词了,词汇量锐减到不堪入目的地步,不过我找到了比背单词更有趣的事情——读书。每个早晨我都用半个多钟头的时间读小说或散文,我喜欢上写作多是受读书的影响。我常想,如果小时候我就发现了读书的乐趣,十多年的日积月累,即便如我这样没有资质且愚钝的人,也可能写出一点像样的作品了。我二十多岁了,年纪有些尴尬,我也说不上此时亡羊补牢,为时是早是晚。

早起的好处当然还有许多,早起对大多数人而言也意味着要吃早餐,早餐的重要性已经被证明过无数次,却总有人不以为然,自持二十多年没吃早餐依旧身强体壮,这种人当然存在,我也遇见过四十年不吃早餐却还算健康的人,但这种人以自身的特殊性去影响他人,就是一件不大体面的事情了。

我大学时期一直喜欢的一个女生,我常会在早晨的食堂遇见她,周末早晨食堂人影稀疏,我也能看见她准时来吃早餐,我每次看见她都会不自觉的开心,见到心上人,没人会不开心的,即便远远观望,我更开心的是,我喜欢(更准确的说是暗恋)的这个女生有着健康的生活习惯,如果没有天灾人祸,她会幸福地活得长久,即便与我无关。

我爱她,爱到不愿意她多睡懒觉的地步。

由早起我还养成了不迟到只早到的习惯,无论是等车还是开会,都会提前一个钟头左右的时间出发,或许有人会说这是不懂得合理利用时间,但这个世界变幻莫测,谁敢保证每一天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准时的呢?哪怕用一万个小时避免那万分之一的意外,我也不会觉得浪费了时间,况且,那一个钟头,对于无事可做的人才是浪费,一个钟头能读几十页的书,能看一段演讲,能构思一个小故事,可做的事情太多。

早起后时间的利用是一门学问,我还不具备去谈这个问题的资历,我利用得实在太差,关于此,我相信总是人各有异的,有人早晨工作效率高,有人则是晚上,所以,想得出结论还不容易。

我当然没能做到每天早起,比如我前面所说,我大学染上了熬夜的陋习,常会在周末和室友通宵打游戏,度过这种夜晚再早起的话,是对身体更大的折磨,所以只能睡到自然醒。更早以前,我也会在周末赖床,醒的倒是很早,可就是不愿意起来,我外婆还为此说我和床“拼命”。不过当时也真是幼稚,与其在床上无所事事,不如起来吃顿早饭或出去跑步了。

现在回到家,早晨不再听到鸡鸣了,或许是村庄里养鸡的人少了,或许是鸡也变得懒惰了,如果祖逖来到如今的乡村,闻鸡起舞恐怕意味着日照三竿了,不过鸡虽然不再叫了,早起的人却永远改不了这种习惯了,我的祖母每天五点多钟就准时起来了,洗衣做饭,等她到门口的池塘里浣衣服,池塘边的踏埠早就已经挤满了人,咿咿呀呀、唠长说短,好不热闹。起床比祖母还要早的,在这个村子里,大有人在。

我的父亲起得也很早,如果五点半前还没有起来,祖母就会去房间叫他,这是习惯,亦是一种无奈,没有一个瓦匠不是起得这么早的。有时候父亲加班,最晚到十二点才回来,可是第二天还是会坚持五点钟起床,五个小时的睡眠,这对许多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尤其是在当下,似乎每个人都知道八小时睡眠的重要性,今天少睡了一两个小时,明天一定要补回来,但我父亲这样的人永远没有这样的想法。

如父亲这样的农民工遵守的是“撒切尔作息”,这在美洲的工人中似乎是稀松平常的,其实遵从“撒切尔作息”的大体有两种人,一种是社会底层的工人,为了生活,为了多挣一点工资而义无反顾出卖着自己的劳动力,还有一种就是如乔布斯、奥巴马这样的商界巨头、政界领袖,或许有人会抱有官越大越好做,老板赚的越多越轻松的心态,这种想法是不成熟的,他们往往想的更多,也因此睡的更少。

我并没有想把早起与成功学扯上关系,早起只是人们众多习惯之一,比如吃饭口味的轻重,比如运动型还是文静型,该做出怎样的选择,终归还是要看个人的生活方式的,我所希望的,只是自己能在往后的岁月中永远早起。

201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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